我市印发《牡丹江市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根据文件,各地各部门将在鼓励电商主体发展壮大、鼓励电商主体集聚发展、鼓励企业拓展电商业务、鼓励开展电商直播等方面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推动牡丹江电子商务产业实现更大发展。
我市积极支持电商企业扩大网络零售规模,加大电商主体贷款贴息力度。对年度新增实物网络零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电商企业,按年度新增实物网络零售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上限30万元。对年度新增实物网络零售额达到2000万元的电商企业,次年增速不低于2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年度新增实物网络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的电商企业,次年增速不低于5%,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
我市鼓励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培育涵盖企业集聚、供应链整合、创业孵化、智能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多功能、多业态于一体的智慧电商产业园区,鼓励产业园区参与省级及国家级示范认定,并从提供公共配套服务、电商人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等方面鼓励域内外企业入驻市电商产业园。
我市出台多项奖励举措鼓励本地企业拓展电商业务,借助电子商务加快转型升级。支持电商主体开展牡丹江市专场直播电商活动,对每场实物网络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不含退货退款)的直播活动,给予主办电商主体每场15万元的奖励。我市支持与电商平台扩大合作,支持本地企业在国内电商平台开设网上店铺,支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参加政府促消费系列活动,扩大内需、繁荣市场。
来 源 | 牡丹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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